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副市长陈刚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许瑞表签署共同保护南京青奥会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南京青奥会是继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次国际大型体育赛事,是集体育和文化教育活动为一体的国际盛会。陈刚表示,随着2014年第二届夏季青奥会的日益临近,保护青奥会商标、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显得更加急迫。这次部市合作协议的签署,是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的里程碑。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许瑞表表示,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派与南京市政府签署《2014年南京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部市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登记备案南京青奥会特殊标志174件,核准注册南京青奥会商标44件,覆盖了全部45个商品和服务类别。此次部市合作协议签署后,国家工商总局将在合作协议框架内与南京市政府密切合作,继续做好南京青奥会商标、特殊标志注册相关工作。